活动回顾 | 第二期前海数据经济大讲堂成功举办
9月18日,在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共同指导下,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发起主办的2021前海数据经济大讲堂第二期在线上成功举办。在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的官方平台及新浪新闻等媒体平台均进行了全网直播,受到政府、业界、学界的多方瞩目。
本次讲堂依托《深圳特区数据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已于2021年7月6日公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入点,由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庄教授主持,著名互联网法律专家李爱君教授、著名法律学者许可教授以及国家信息中心政务外网发展规划处处长王晓冬3位嘉宾,共同就《深圳特区数据条例》进行多维度权威解读,探讨构建数据要素市场的方向与步骤,以及实现政府、企业和个人数据安全和数字经济产业健康发展的途径。
首先由许可教授围绕《数据安全法》展开了数字经济基本法的解析。
他指出,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数据正成为经济转型和发展的新引擎,以及社会治理的有效工具。正是建立海量数据之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业才有可能实现颠覆性创新。而人们对于数据价值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数据安全法》作为数字中国的基本法,开始充分认识到数据价值,将数据安全和数据利用看作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许可教授表示,只要数据利用不会导致不合理危险,就应允许并积极推动其发展,与其在事前限制数据利用以保安全,不如在数据利用中促进安全的实现。
紧接着,王晓冬处长就“构建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趋势与企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发表了主题分享。他从一,政策趋势,即构建数据要素市场的相关政策;二,关键问题,即构建数据要素市场面临的问题;三,机遇挑战,即企业如何应对数据要素“大考”三方面进行了深度讲解。其中,他对企业该如何面对数据要素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开发企业数据、利用外部数据、开展数据服务、坚守数据红线这四个指导性建议。
压轴出场的是李爱君教授,她是《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立法起草人,对该《条例》进行了权威解读。针对数字经济立法,结合各地区立法现状和过往立法过程,李爱君教授认为立法目标和立法思路对于整个法律体系的构建是至关重要的。同时,数据生产要素具备财产权属性,其在市场培育过程中的交换和流通需要进行立法规范。因此在立法思路上,则是要以“数字经济”的定义为核心。而对于目前数字经济立法过程中面临的核心问题,李爱君教授认为是数据生产要素具有财产权属性。
临近活动尾声,3位嘉宾与主持人刘庄教授一道,就观众的积极提问,做出了相应回答,对近期的一些思考进行了研讨。众所周知,广东省是全国数字经济总量第一大省,深圳市在全国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领域位于创新发展前列。《深圳特区数据条例》实施后,无疑对国内国际数字经济行业领域产生先发和示范性影响。众多行业头部企业、数据驱动型平台创新企业、金融和跨境贸易企业,特别是于数字化转型阶段的各行业与企业等将在新的法律环境下,将面临创新发展的机遇与合规管理、守法运营的新挑战。本期活动可谓是恰逢其时,对政府主管部门、企业股东、管理层和数据运营和技术人士等都具备一定的参考与借鉴价值。
前海数据经济大讲堂已进行到第二期,这是一个系列化的学术活动,是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在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共同指导下发起主办的公开学术交流活动,围绕国家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战略,以数据产权、数据隐私、数据交易、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与运营等前沿课题为核心,联合数据经济领域学术、政策和业界力量组织开展系列学术交流活动,率先打造国内首个面向数据要素市场规划与建设的学术平台,依托前海政策制度和产业创新优势,建立数据要素市场研究智库。